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年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7 来源:学生工作处(部) 作者:学工在线

各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评选表
彰办法》(济大校字〔2009〕15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5月份组织评选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2017年12月连续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的学院学办主任、团委书记和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在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2.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和课堂,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

  3.积极承担《形势与政策》和《职业生涯指导与创业基础》等课程的教学任务,两年内承担教学任务不少于两门次(含两门次),学生评教的平均成绩90分以上;

  4.注重科学研究,论文和科研项目均应与学生工作相关。每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为正刊,且作者位次为前三位;取得的科研成绩为校级以上科研立项或结题的研究项目,且作者位次为前三位;

  5.所带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所授课程无教学事故等。

  三、评选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召开会议部署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学院动员,辅导员申报。

  2.候选人推荐。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研究推荐学院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和候选人所带学生名单(包含学院、姓名、学号)

  3.满意度测评。对候选人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要求参加测评人数比例不少于所带学生总人数的90%。

  4.资格审查。候选人向学工部(处)报送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个人教学科研等相关材料,学工部(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5.材料报送。候选人向学工部(处)报送事迹材料,包括报纸宣传材料(限800字)、网络宣传材料(限300字)事迹展板电子版【尺寸为长210cm,宽(高)120cm,像素300,展板左上角注明“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样】。报纸宣传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展板只需提交电子版。

  6.宣传。学校通过展板、报纸和校园网、易班网、微信平台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

  7.师生测评。候选人进行风采展示,组织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测评。风采展示包括整体工作情况展示和班情熟知问答两个环节。

  整体工作情况展示采取ppt展示和演讲(限时5分钟)的形式,展示时要重点体现个人两年来在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的特色、亮点和创新性工作。

  班情熟知问答环节由评委提问,候选人进行作答(由候选人提供35-45人的标准班级情况电子版)。

  8.职能部门测评。学工部(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9.确定提名人选。根据学生满意度测评(占35%)、师生测评(占25%)、职能部门测评(占10%)、教学(占10%)、科研(占10%)、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初赛基础知识测试和情景案例分析两个部分的平均成绩(占10%)的情况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确定15名辅导员作为提名人选并进行公示。

  10.组织评选。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评议、投票的方式评选“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当选者得票数须超过实际到会评委人数的半数),并在校园网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十佳辅导员的评选工作,确实推荐最优秀的辅导员参加十佳辅导员的评选。

  2.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对辅导员的一次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辅导员的典型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使广大辅导员在评选活动中受到教育。

  3.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对推荐评选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的参评和当选资格,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材料报送邮箱xgcjyk@163.com,联系人:万生彩,联系电话:82767332。
 


                               
附件:

附件一 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 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推荐
附件三 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评选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