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7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学工在线

各学院、科研平台、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辅导员队伍育人能力和水平,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精益化和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精品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要立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情况,调查相关工作的现状和实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项目研究意义显著,技术路线科学可行,研究方法应用得当,数据资料客观详实;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分析透彻,论证合理,语言流畅,行文规范,对改进实际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二)精品项目

项目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类型,要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整合育人要素,完善育人体系,优化评价机制,强化实施保障,积极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努力推动形成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院一品”或“一院数品”的生动局面,引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系统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

三、申报条件

(一)一般项目

1.项目面向我校辅导员、班主任;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

4.鼓励跨学院(平台)、部门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学生工作研究,要求项目组成员应来自两个以上(含两个)学院(平台)、部门,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两个;

5.2019年和2020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精品项目

1.项目面向学院(平台)学生工作队伍;

2.项目以学院(平台)为单位申报;

3.每个学院(平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学院(平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一般项目填写《济南大学2021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济南大学2021年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立项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中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精品项目填写《济南大学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A表)》《济南大学2021年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B表)》,并于10月29日周五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办公楼202、电子版发送邮箱jndxjy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确定立项。学工部(处)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12月底公示。获准立项的项目由学工部(处)颁发《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并视项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项目验收。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2023年12月学工部(处)将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一般项目须提交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和论文集),且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精品项目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情况形成项目成果报告,并提供支撑说明材料。

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82767332。

附件另行发送。




   社科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