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济南大学第七届“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16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作者:学工在线

各学院:

根据《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办法》(济大校字[2009]15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评选济南大学第七届“十佳辅导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1月—2021年12月连续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的学院学办主任、团委书记和一线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履行分工职责,在辅导员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2.广泛开展学生谈心谈话,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和课堂,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

3.积极承担《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指导与创业基础》《军事理论与训练》等课程的教学任务,2年内承担教学任务不少于2门次(含2门次),且学生评教平均成绩90分以上;

4.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论文、课题、著作等均应与学生工作相关。每年发表的论文为正刊,且作者位次为前三位;取得的项目为校级及以上的科研立项或结项,且作者位次为前三位;

5.所带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所授课程无教育教学事故等;

6.2021年度辅导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三、评选程序

1.部署动员。学校部署评选工作,学院动员辅导员申报。

2.人选推荐。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并根据辅导员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材料报送。候选人报送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个人教学、科研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包括报纸宣传材料(限800字)和网络宣传材料(限300字)(电子版)。

4.资格审查。学工部(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5.宣传投票。通过报纸、网站、微信、易班等平台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并开展公众号投票活动。

6.专家测评。候选人进行个人风采展示,专家测评。个人风采展示采取结合PPT演讲(限时3分钟)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整体工作情况,重点体现个人2年来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的特色、亮点和创新性工作。

7.职能部门测评。学工部(处)、研工部、团委科级及以上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8.确定提名人选。根据学生满意度测评(35%)、专家测评(25%)、职能部门测评(10%)、教学(10%)、科研(10%)、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初赛成绩(讲党史微视频和笔试)(10%),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确定15名辅导员作为提名人选并进行公示。

9.评选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通过评议、投票的方式确定济南大学第七届“十佳辅导员”(当选者得票数超过实际到会评人数的半数),并在智慧济大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十佳辅导员”的评选工作,确保推荐最优秀的辅导员参加评选。

2.各学院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对辅导员的一次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辅导员的典型事迹,使广大辅导员在评选活动中受到教育。

3.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对工作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的参评资格,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67332;材料报送邮箱jndxjyk@126.com。


附件:1.工作时间安排表

2.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3.济南大学“十佳辅导员”评选科研成果评分细则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

                                                                                   2022年5月13日